第四十章 代價
莫明軒說,“以目前的證據來講,名譽權糾紛是一定可以告贏的,誹謗罪的話,還要多收集點證據。”
“誹謗罪不容易勝訴嗎?”
“倒也不是,誹謗的界定要更嚴格些,證據上要多下點功夫,才能有一擊即破的效果。”
喬若星好奇,“怎麽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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