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臨走前,又想起了一件小事,收尾:“當年外公在世,蘇家就有這麼個規定,不得無故開除傭人,要開除的話——”
“據勞法,支付他們N加1的賠償金,既然這話你們都說出口,但不能從蘇家支出,而是你們自掏腰包。”
N加1就是,傭人在蘇家工作的年限,再多加一個月的薪水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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