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慶四十八年,春。
閣次輔李嵩山,誣陷忠良,結黨營私,惡意炮製皇室醜聞……
被史們列出三十六條大罪。
遭滿朝文武彈劾,天下百姓共唾之。
抄家的聖旨還未到李府,當了十二年閣老的李嵩山,便已上吊自盡。
隻留書信一封,要鎮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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