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手機的胳膊高舉,另一只側著話筒湊近,“This is the evidence!”(這就是證據!)
對方聲音洪亮再者有話筒等設備的加持下, 的聲音已然響徹全場。
林霏的眉頭了下, 所以手機是證據??
還沒問, 對方已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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