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酒吧里遇到的那個小金終于肯答應簽合同了。
只是合約里無論如何都要加一條:
“團隊里的人,都得聽我的,我說要誰就要誰,我說讓誰走人,誰就得走人。”
辦公室里,姜蘊舟靠著椅子,似笑非笑道:“你知道的,沒有藝人可以向老板提出這種要求,給我一個答應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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