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立國之後,太祖朱元璋為保障武裝備標準化生產,在中央朝廷尚未建立統一武制造機構的況下,允許各地衛所自造武。
直到洪武十三年,朝廷才在工部虞衡清吏司下設立軍局和鞍轡局,負責武裝備制造工作,同時加強對各地制造武特別是火的控制。
不久後後,太祖又在府下設兵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還沒有賬號?立即註冊
已經擁有賬號?立即登入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