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32, 19,見面第一天,我就看出背后有金主。
衛是華倫天奴的,鞋子是迪奧的,手表是香奈兒的,且之后每次見面都會換一支,一個不足 20 歲的學生穿這樣,可能是富二代,也可能是網紅……但的眼神騙不了人。
第一次見面,是在酒吧。和未婚妻分手后的三個月,我斷絕了一切社。哥們看不下去,拉著我去喝酒,還找了幾個剛認識的生。
這場聚會的最終目的,大家心照不宣。
但我不喜歡那幾個生,隨著年歲漸長,我已經能分辨出對方濃妝下的真實樣貌。
同行的幾個人都離去后,我獨自坐在消費不低的卡座里自斟自飲,我覺得今晚沒勁,很沒勁。
此時一個走了過來,穿衛短,形消瘦而窄,皮得過分,顯然是個學生。
「大叔,一起喝一杯?」那生說。
放在平時,我會質問一句大學還沒畢業吧,然后讓趕回家,但今晚,我懶得想道德。
我開了一瓶新的山崎,說:「先講清楚,門口有的是撿尸的,你要是倒了,我不負責。」
順理章,我倆酒喝得越來越多,人一喝高了,舉止就越來越沒分寸。我和坐得越來越近,因為酒吧的音樂太燥,每句話都要在對方的耳朵上說,我甚至能到對方呼出的溫熱氣息。
「大叔,你也活得很辛苦吧?」
我笑了一下。這個年齡,真的明白辛苦麼?
我回頭看向那生,可說完那句話,并沒撤回子,以致于我直接吻上了的臉頰。
很。
我們僵持在那,看著彼此。掌大的臉溫潤而青,妝很淡,帶著酒蒸出的紅。
這家酒吧貴得值得,因為今晚的收獲令我異常滿意。
在這座城市里,我的公寓不算小。兩室一廳,廳里有激電視和惠威的整套音響,手工的羊絨地毯和純皮沙發,主臥有能陷進去的那種大床,我有信心,任何一個走進這屋子的人都想要留宿。
將帶回家后,我們象征地小酌了幾杯紅酒,然后說自己有些醉了,要去洗澡。從柜里拿了一件遠超自己尺寸的襯衫,走進了浴室。我知道下一步或許很趣,但頭已經疼了,等對方洗了澡,我多半會醉得失去意識。
Advertisement
于是我起了,走向了浴室,之后的一切都順理章。
直到凌晨四點,我們才抱著睡去,第二天上午十一點,被手機鬧鐘吵醒了。
「媽呀,還有考試。」起,飛快地換服。
「吃完再走,我開車送你。」我做了兩份早餐,端著盤子站在門口。
穿服的作明顯停頓了一下,然后奪過盤子,開始吃起來。吃了一半,笑起來,梨渦淺淺的,櫻紅,很好看。
「怎麼了?」
「煎蛋和我做得一樣好,又大又,還溏心。」
狼吞虎咽地吃了早餐,一口喝掉半杯牛,便準備出門。
「我自己打車,你呆著吧。」
我沒堅持,目送對方出門,突然忍不住問:「你什麼?」
問這句話不合規矩,在酒吧里獵艷的姑娘,連留的微信都是小號。
「我周小沫。」
「嗯……真名?」
「當然是真名。」
01-楊林
是被人包養的。
第一次見面,上最便宜的行頭是華倫天奴的衛,鞋子是迪奧的,手表是香奈兒的,且之后每次見面都會換一支,一個不足 20 歲的學生穿這樣,可能是富二代,也可能是網紅……但那天晚上,我們相擁在一起的騙不了人。
所以一開始,我只是喜歡的漂亮。
周小沫每周只會來我家住一天,不會多也不會。
我們彼此保持著妙的界限,我從不主聯系,如果想要來找我,便會提前一天告知。然后我會將第二天的工作推掉,因為會想出無數個點子讓我徹夜不眠。
而是我枯燥生活里的亮,所以再奇怪的點子,我都會陪著一起完。在酒吧一條街上從街頭喝到街尾,在海水里面接吻,打枕頭大戰,讓整個屋子都是鵝,然后我們在一片雪白的地上相擁。
那天,小沫突然想去南山頂上看日出,可時間剛剛過了 12 點。說那我們就先看月亮。我拗不過,只能帶著他開著車子深夜里上了山。
一個多小時之后,我倆站在一片被繁盛的樹木圍起的空地上。
南山。
山頂的夜很靜,只有依稀的蟲鳴,月亮圓滿,華像水。小沫站在那里,像畫。
Advertisement
緩緩走過來,雙手摟住我的脖子,踮起腳尖輕輕吻了我。
「你知道嗎?這座城里,南山頂上的月亮是最大的!」
附上我的耳朵,聲音變得溫起來,「我從來不對月亮撒謊的,我有一點點喜歡上你了。」
那一刻,我上了。
大概因為會用薯條作畫,會用腳尖踢飛拖鞋,會用漉漉的頭發蹭進我的懷里……我喜歡的出人意料,不像我那樣顧及分寸,很熱烈地生活,像梵高筆下燃燒著的星空。
我管這青春,是一種我已經喪失了的東西。
現在,我對的青春不釋手,甚至有些上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