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聽到這,朋友瞪大了眼睛,恍然大悟一樣。
朋友:「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一直弄不清里面的聯系,原來是這個樣子!有個人在等我們去救他!事不宜遲,我們趕去報警吧。」
點燈:「……」
朋友:「怎麼了?言又止的?」
點燈:「有個問題我想確認一下。」
朋友:「你說。」
點燈:「你爸是從哪收來這批燈泡的?」
朋友:「我沒問。」
點燈:「現在問一下。」
朋友:「為什麼?」
點燈:「犯人丟掉燈泡的位置,一定在他家附近,確認這個信息,就能小搜查范圍。」
朋友:「哦哦哦!」
朋友趕拿起手機給他爸打電話。
在簡單的詢問過后,朋友掛斷電話告訴我說。
朋友:「我爸說是一個去世的老人家里收回來的,那個老人生前有囤積癖,總喜歡往家里囤東西,老人去世后,他兒子打算把房子賣了,就聯系我爸把那些廢品收走,這些燈泡就是那堆垃圾里發現的。」
點燈:「這兩枚燈泡都被老人撿走了?這位老人家……」
朋友:「……」
點燈:「唉,你知道老人家的地址嗎?」
朋友:「知道。」
點燈:「那我陪你一起去報警吧。」
朋友:「行,走吧,老板結賬!」
04
朋友打了輛出租車,目的地是老人家附近的警局。
車上,朋友很高興,仿佛兒時的霾終于要在今天散開一樣。
看著他這麼開心,我反而有些不知所措,因為有些事,我真的不忍心親口告訴他。
其實關于剛才的推理,還有非常悲觀的一部分我沒有說出來。
我大概推斷出了一些害人的信息,比如害人的大致年齡和別。
但我不敢說,因為害人很可能已經死了,我不希他從我里聽到這樣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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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發給我的那張燈泡照片,燈泡的側邊緣上有標注生產年份。
上面寫的是 2015。
也就是說,這枚燈泡是 2015 年生產的。
而那兩張畫上寫的日期是 2015 年 3 月 11 日,如今是 2024 年,相隔了九年之多。
九年前的害人,如今真的還活著嗎?
……
另外,關于犯人的犯罪機。
我是這麼推斷的。
朋友發現了兩枚燈泡兩張畫,害人不可能在同一時間弄壞兩個燈泡,這會引起犯人的懷疑。
所以這兩張畫應該是相隔了一段時間被送出來的。
這就意味著害人至存活了幾個月。
害人能兩次利用燈泡傳遞信息,又說明了犯人不是一直在監控害者,犯人很可能有本職工作要做,所以當犯人不在家的時候,害人可以在監用的房間自由行。
結合這兩點,就可以嘗試思考犯人的機了。
有了這些信息,就可以開始思考犯人的犯罪機了。
監犯罪最常見的四大機分別是:
綁架,復仇,保護,。
綁架監是綁匪為了索要贖金而實行的短期綁架活。
害人往往被捆綁四肢,捂住,完全失去自由。
復仇監是犯人為了發泄自己的怒火而實行的綁架活。
絕大多數以復仇為目的的犯人,都不會讓害人的存活時間超過一個月,即便存活時間超過了一個月,害人也已經被折磨的無完了,幾乎沒有實行計劃的可能。
這顯然與之前的兩個結論相悖。
剩下的就只有保護監和監兩種可能。
這里可以排除保護監的可能。
一般會被保護監的都是窮人家里的瘋子,因為沒錢送到神病院,又怕到走會傷人,所以家里人才會把他關起來。
瘋子可沒辦法實行如此縝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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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監的可能是最大的。
犯人是出于滿足自己變態的目的,綁架并監了害人,害人大概率是個,年齡在二三十歲左右。
正在世界上的某個暗角落,遭著和神上的雙重折磨。
2015 年送出來的畫,2024 年才被發現。
這個害人,兇多吉……
我看向朋友,希之后他在知道這件事的時候,不要太難過,至他已經努力過了,沒能救到人不是他的錯。
希警方告訴他結果的時候,他可以這麼想。
……
事的發展似乎并不如我意料的那樣。
應該說我的絕大多數觀點都是正確的,只有一件事我想錯了。
害人沒有死。
犯人死了。
……
05
晚上九點半左右,我們到警局報案,負責和我們對接的是一個年輕的警,姓劉,他在聽完我們的描述后,神嚴肅,立馬讓和我們做了筆錄,并登記了我們的份證及聯系方式。
簽完字后,劉警給我們留了電話,然后就讓我們離開警局了,說是有后續會聯系我們。
就這樣,我們倆各回各家。
彼時我本就猜不到事后續的發展。
……
第二天早上十點多鐘的時候,朋友給我打電話,說當年的害人約我們見面。
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大腦都混了。
什麼害人要和我們見面?
沒死嗎?
朋友表示電話里也不好解釋,只給了我一個地址,讓我中午十二點前去這個地方,然后就把電話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