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有天中午,爺爺突然又向發難,說沒有把他的雨靴刷洗干凈。當時正值中午,其他人已經吃完飯,忙碌到最后才端起一碗米。這是多年的習慣,只有小華考上大學那天才上過桌。
爺爺一掌扇過去,將連人帶碗打倒在地。
小華的爸媽、兩個姑姑都在,面對這種況,他們早已司空見慣,只是看了爺爺一眼,「爸,你這樣不對,不要總是打。」他們說完,就繼續聊天說笑。
只有小華愣在那里,「我心都碎了,原來幾十年來如此孤立無援。」所有人都知道爺爺打是不對的,每次都是「說句公道話」,卻沒有人站出來正面制止爺爺。也沒有人真正幫過。
就這樣,在眾人口述的「公道」里,被打了幾十年。
「如果當年也只是說句『公道話』,告訴他們這樣是不對的,哪里還會有現在的我……」想到這里,小華再也承不住。
還坐在地上拾掇剩飯。小華撿起那只飯碗,狠狠砸碎在爺爺腳下,踢開了面前的凳子,在眾人吃驚的目里,把抱上托車,載著駛向民政局。
在路上,小華對說:「,抱我,這次我帶你離婚。」
著的子說,「好!」
那天的風很大,小華和的雙手都凍得通紅,小華牽著的手走進大樓。
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告訴們,這里只能辦理協議離婚,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簽字。
小華朝著工作人員吼,「我都快被打死了!」工作人員說,家暴必須拿出證據。
「我親眼看著被爺爺打了十幾年,這都不能算證據嗎?」小華哭得很絕。
跟著,家里人也趕了過來,怒斥小華不統,白讀了大學,丟人丟到外面。
罵完小華,他們又對工作人員賠笑臉,說老太太是個「瘋婆子」,神志不清許多年了,經常做一些出格的事,這次是沒看好。
小華杵在那里,狠狠地瞪著他們。這才知道,曾經為了,有多拼命,想,等自己賺了錢,一定幫把婚離了。
坐在凳子上,喃喃自語,「要離婚,家暴是個大事,以后的路還很長。」小華聽懂了這句話,「是在擔心我,不想我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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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自己從未擁有過的「正常」,種在小華心里。
接下來一年,只要挨了打,就一個人跑來民政局,像是突然意識到,被打之后,是有地方可以去的。哪怕只是蹲在那里,什麼都不說。
終于有一天,有一個工作人員過來跟說話,問為什麼這麼大年紀了還非得離婚?
說,「我被他打夠了,不想到下面還要被他折磨。還有啊,我那個孫,臉上有點缺陷,我怕以后有人對不好,過來看看,這世道是不是真的可以離婚。」
工作人員告訴,沒有捆綁的夫妻,這里離不了,找個律師就好。
2018 年 12 月初,被查出癌癥晚期,見到小華的時候,是笑著的,說自己是喜喪,要歡歡喜喜地走,唯一的憾就是沒看到小華找對象,「留著一雙眼睛沒有瞎,還想幫妹兒看看是哪個男孩那麼福氣。」
爺爺知道時日不多后,想起服侍了他一輩子,主提出要照顧幾天。他還親自熬了粥,放到邊,吹涼了喂給吃。
剛打完針,有點反胃,喝不下。爺爺氣急敗壞,他習慣了的逆來順,對從來沒有耐心,他把碗摔地上,罵賤骨頭,花子,不識抬舉,揪的臉,「你要死就早死,不要折騰我。」
坐了起來,對爺爺說,「麻子啊,我全都痛,你打我算輕的了。我是想啊,如果我家妹兒以后,找個這樣的男人,我該有多心疼,誰替出頭……」
再次下定決心,一定要在活著的時候,把婚離掉。
就這樣,小華遵照的愿,拿著名片找到了我。
那天,我和小華在咖啡廳里坐了一整天。我不敢起,不敢出門,但的事,我拿不出一個解決的方案。
按正常訴訟程序,從立案到開庭,就算再快,差不多也要兩三個月,還有一個最大問題,就是所遭遇的家暴并無任何證據,爺爺沒有其他不良嗜好,兩夫妻也沒有分居。
就算我執意要起訴,像這種況,判離的可能不大。換作別人,可以六個月后再起訴,大不了還等六個月,一次一次,總會有個結果,但是時日無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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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冒著被人嘲笑的風險,聯系上當地民庭的一個人,問能不能特殊案件特殊理,我馬上起訴,他們立即開庭,盡快出一份離婚報告。我知道這想法很天真,不過還是想問一下。
那邊給我的回復跟我想的一樣:此案沒有任何特殊之。
小華聽到這個結果,無聲地流淚,
到了晚上,外面的天黑了,我們都沒說話,就這樣,枯坐了 40 分鐘。
我幾次都想說出「無能為力」這四個字,但話到邊就變了「我再想想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