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來到大唐的時間並不長,但這並不影響他瞭解到什麼是“流放”,什麼是“教坊司”。
所謂流放,就是把犯人送到邊遠的地方服勞役。唐時流放分為三等,即流二千裡、二千五百裡、三千裡,刑期通常為六年。且不說勞役的辛苦,單說這數千裡的長途跋涉,很多人就撐不過去。
而教坊司就更是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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