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媽媽是古早校園文里的配平二。
就是小說里主邊最好的閨,也是注定和男主邊好兄弟在一起的二。
可是在這本書里,男二最初的設定,是喜歡主的。
主在男二心中的優先級永遠是第一。
當爸爸再一次因為主拋棄媽媽的時候,媽媽離開了。
爸爸和我,都不要了。
沒關系,這一世,由我來為媽媽復仇。
-
媽媽離開那天,穿著漂亮的紅子。
門外的灑在的上,就像給鍍上了一層金的邊。
媽媽離開后不知道多久,柜子上的手機響了。
我放下手上的拼圖,看向了柜子上震著的手機。
四歲的我個子還太矮,必須要踩著凳子才能夠到柜子上的手機。
在我端凳子期間,電話掛了一次,隨即執著的再度響起。
等到手機第三次響起的時候,我終于拿到了手機。
電話接通,對面響起的是爸爸的聲音,聽起來醉醺醺的。
「阿笙...」
宛若呢喃一般的聲音著「阿笙」。
而我媽媽的名字,就林笙。
我沒有回答爸爸的話,許是意識到了手機這邊異常的沉默,爸爸的聲音稍微清醒了點。
「阿笙?」
很快他意識到了什麼,了我的名字。
「米米?是你嗎?把電話給媽媽,爸爸喝醉了...」
媽媽離開了,我是不可能回答爸爸的話的。
直接按下掛斷。
我不是正常的孩子,我自己也知道這一點。
從出生開始,我甚至連哭泣都不會。
上了兒園,被人罵是小啞的時候也不會反駁。
爸爸說我是笨孩子,或許是因為這個,他對溫秋阿姨的兒子顧深比對我更好。
世界上我的只有媽媽。
爸爸只溫秋阿姨和顧深。
所以爸爸和我,媽媽都不要了。
媽媽離開之前給我留下了熱騰騰的飯菜,可我是笨小孩,本不會自己吃飯。
著胃部傳來的灼燒般的,我爬上了床,乖乖的蓋上了被子。
爸爸今天肯定不會回來了,他會住在溫秋阿姨和顧叔叔的家,和之前一樣。
-
「米米?陳米米?小丫頭準備起床了?」
爸爸在我的名字,我更喜歡自己林米米。
媽媽的姓要比爸爸的姓好聽。
爸爸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將我從被子里抱了出來。
Advertisement
他平時看起來很我,親親我的額頭,溫的我「小啞」。
媽媽每次聽見爸爸這麼我就會罵他,可現在媽媽不在家。
爸爸把我抱在懷里,他左右看看。
「米米?知道媽媽去哪了嗎?」
爸爸把我放在了地上,他的懷抱和他的一樣短暫。
好在我是個對本做不出反應的小孩,我不在意,拿起了枕頭邊上的一個信封遞給了爸爸。
的信封,散發著媽媽獨有的香味。
看見這個信封,爸爸笑了一下。
「老夫老妻了還寫書...」
爸爸的聲音一點點的安靜了下去,他臉上的笑容一點點被憤怒覆蓋。
他看完了信紙上的最后一行字。
「怎麼能!怎麼能拋下我們!」
我看著他把房間里的東西全部都砸了,然后了臉上才浮現出了后知后覺的難過。
他一點點的癱在了地上,我全程在旁邊看著,沒有說話。
我好,甚至得激發了潛能。
我爬上了餐桌,用手著媽媽留下來的飯。
經過了一個夜晚,飯菜早已涼,盤子里的油花浮起厚厚一層。
但我的胃確實是得到了,但在飯期間,我不小心打翻了手邊的盤子。
聲音驚了房間里的爸爸。
不知道爸爸剛才想了些什麼,再走過來的時候表雖然還有些憤怒,但已經漸漸的趨近了平靜。
我想我現在飯的樣子一定丑極了,我沒有錯過爸爸眼中的一抹厭惡。
但很快,他又恢復了之前溫的樣子,彎下來抱我。
「可憐的小啞,你媽媽不要我們了。」
我抿了抿,悄悄用爸爸的服蹭了蹭手上的油,爸爸沒有發現。
媽媽不在家,爸爸打了個電話了個保姆阿姨。
將我收拾干凈后,他抱著我出了門。
爸爸和我都穿著漂亮的服,他手了我的頭。
「米米,爸爸帶你去吃好吃的。」
我知道他要帶我去哪,去顧叔叔的家,找溫阿姨。
顧叔叔是個很霸道的人,但是他好像很喜歡我。
也是,畢竟我也是這本小說里配平的一環。
按照原劇發展,我長大后,是要和顧叔叔的兒子在一起的。
二
其實這已經是我的第二次人生了。
我是重生的。
上輩子,我不僅很健康,還在媽媽離開時跟著一起。
Advertisement
可是等離開了爸爸我才知道,媽媽生病了,是腫瘤。
好在,是良的。
可就算是這樣,媽媽帶著我躲藏著爸爸的視線,一個人也給了我最好的生活。
媽媽在遇見爸爸之前,是世界上最明的人,溫堅定,在哪都能為最耀眼的那個人。
可在我十八歲那年,顧深不知為何轉來了我的學校,因此我和媽媽被爸爸找到了。
十四年的時間不僅沒有讓他產生半分悔意,反而讓他更加雷厲風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