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地區,大多數的孩子在二十來歲就結婚,有些甚至更早,十五六歲的也有。
孩子嫁過去后,又要幫忙家里勞作,又要生兒育,甚至要照顧家里的老人,肩上的擔子實在沉重。
正因為這樣,程父和程母都比較寵小兒,舍不得干活,有好吃的好喝的盡量都讓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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