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記仇,睚眥必報。
和張淮安親三月,他縱容他心上人的狗咬我三次。
第一次,喜袍損壞,滿堂賓客笑話。
第二次,院子被毀,我娘的摔碎。
我都沒有發作,只平靜警告:
「第一次。」
「第二次。」
直到第三次,侍小桃的手被咬傷。
他仍像從前一般勸:「狗不通人,何必同它計較?」
我終于興勾,抄起柴刀,一刀砍斷狗脖子。
再架上他的脖頸。
「張淮安,你以為我之前警告的是狗?還是你?」
1
剛砍完狗頭的柴刀還滴著。
沿著張淮安的脖頸,淌進裳里。
正修剪園子的下人們嚇壞了,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
張淮安似乎也被這的場面怔住,一張臉慘白。
好一會兒才回神。
「毒婦!」
「大福不過不慎咬了你那侍一下,并未傷重,你竟因區區一個下人就要了大福的命!」
「如此惡行,不跪下懺悔就算了,還敢對我拔刀,信不信我休了你!」
大約緩過神了,篤定我不敢拿他怎樣。
他語氣越發理直氣壯。
甚至咬牙切齒,漸漸猩紅了眼。
我覺得他有病。
「一只發了瘋的畜生,我殺就殺了,也配與人命相提并論?」
「休我?也可以。」
「不過我會先殺了你,再去殺了你那個養在外頭,有了孕的外室。」
我手上用力。
刀刃寸進,劃傷張淮安的脖頸。
也不知道是因為疼,還是因為我的話。
他的表瞬間郁。
「你知道了?」
2
我當然知道。
安郡不大。
我隨父親遷居落戶的第一天,就聽聞過他的風流韻事。
作為郡守之子,張淮安年紀輕輕便通過鄉試,為舉人。
可去歲他進京趕考,不僅沒過會試,還帶回來一個子,疼寵至極。
他不顧父母反對,將人養在莊子里,甚至讓對方有了孕。
聽說,張郡守原本想悄悄將人理了。
但那子卻先一步跑去衙前擊鼓,將此事鬧得人盡皆知。
正妻還未過門,外室便有了孕,此事鬧得滿城風雨。
就算張淮安為郡守之子,頗負才名。
但城里有頭有臉的人家,哪個還愿意將兒嫁進去?
高門不愿意嫁。
小門小戶張家瞧不上。
挑來挑去,張家便挑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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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遷居,對此事一概不知的富紳之。
3
我家祖上富蔭。
用我爹的話來說,就算他擺爛一文錢不賺,家產也夠我的子孫三代揮霍一輩子。
有富,我爹不藏。
置辦最豪華的宅子,買繁華地段最貴的鋪子。
甚至高調秦家有我這麼一個獨的消息。
果然不到半月,上門求娶的人便絡繹不絕。
張淮安在我清明踏春時制造偶遇,是我意料之外。
但也在預料之中。
他容貌不差,一襲青于桃花樹下詩誦詞,也頗有些翩翩君子。
于是,被我爹鬧得煩了。
我也陪他演了一場「一見鐘、非他不嫁」的戲。
外室有孕一事,張家的確極力瞞著。
可耐不住我消息靈通。
也架不住那個被藏在莊子上,名喚鐘月仙的子,在得知張家與我議親后,千方百計散播消息。
那條「大福」狗,的確是的。
定親前,刻意書信一封,引我至酒樓。
那日,我聽見張淮安同好友談話。
「月仙自小無依無靠,將大福視作家人,如今有孕,大福在的確不利于安胎。」
「我帶回家也好,將來等誕下孩兒府,也能盡快悉,不至于陌生。」
他的朋友問他:「那即將過門的秦家小姐呢?」
而張淮安搖頭。
「月仙份差些,早些年過得太苦,我既將人從京城帶回來,就得讓過好日子。」
「至于秦昭,若安分些,對外我仍敬為正妻。」
鐘月仙想讓我知難而退。
而張淮安更是將一切都算計好了。
只等鐘月仙誕下長子,便將迎進府,讓我做他有名無實的妻。
甚至為了辱我,親那天故意縱容那只狗咬壞我的喜袍角,讓我出丑。
上月又趁我不在,縱那只狗沖進我的院子撒潑。
咬壞我重金買的牡丹,弄碎我娘留給我的玉簪。
兩次,他的說辭都相差無幾。
「昭昭,今日大喜,莫失了分寸。」
「不過幾盆花、幾只朱釵,死而已,我賠給你就是。」
今日,是第三次。
我經過花園,那只狗不知道從哪兒沖出來。
若不是小桃眼疾手快,擋在我前,它怕是已經一口咬斷了我的嚨。
此時,小桃的手還鮮淋漓。
而張淮安自聽聞我知曉月仙之后,便死死盯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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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晴不定。
「你敢?」
他問的是,我敢他?敢鐘月仙嗎?
我敢不敢?
視線下移,輕掃他流的脖頸。
我角勾起。
「你大可以試試。」
4
此刻看著他流的脖頸。
我腦子甚至里已經先一步想象出自己手起刀落,他像那只狗一樣頭顱落地,鮮噴涌的樣子。
興到不行。
我承認,我有病,且病得不輕。
我天生淡漠,思維也與常人有異。
對討厭的人和東西,殺心更是難以自持。
從第一次喜堂上,他攔住我不讓我收拾那只狗時,就很想。
但謹記著我娘臨死前叮囑的,「事不過三,凡事給兩次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