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年,林正南共給了四個晚輩,每人百分之五的份,並且由林清菡擔任林氏董事長一職。
當初,林清菡當董事長的時候,董事會有超過半數的人都不同意,認為林清菡隻是一個臭未乾的小丫頭,本無法為林氏帶來利益。
林正南跟董事會提出約定,給林請菡三個月的時間,若林清菡三個月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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