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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想做家務》 第十二章結婚應該計較嗎?

林志民只能著頭皮對雪華道:“回家吧,別賭氣了。”

雪華看著盤子里的菜,笑容漸漸淡下去。他竟然敢把的離家出走說“賭氣”,好像才是無理取鬧的那個人。他忘了他之前是怎樣踐踏,驅趕,冷落的。他忘了他是怎樣說走就走,自顧自地活得熱熱鬧鬧,玩得高高興興,每天像個跟屁蟲一樣圍著力姐轉,視妻子如空氣的。現在他過這個勁了,果然過了,就像兒當時猜到的那樣,覺得在外頭鬼混沒意思,家里還是得放個老妻,這樣經濟實惠。

如果林志民是在雪華被周明麗驅趕的第二天來找——不,還可以再晚一點,在摔了一跤、慌慌張張的那一天來找,是在無聲地吶喊“誰來救救我”的那個煎熬時刻說這番話,一準兒崩潰大哭,委屈傾盆而出,摟住丈夫,悔恨多年“扶哥魔”的行徑,唾罵自己居然把錢送給侄子,發誓余生一定對丈夫肝腦涂地,加倍賢惠。

但一切晚了,經過那一天之后,雪華覺得,好像沒有那麼需要這個丈夫了。心底還是惶恐,住在那個破村子里,還是每天渾不自在,但有了點約的盼頭,看到了某種微弱的希。這希,和丈夫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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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回憶起當初兒來勸,林志民鏗鏘有力地說“是自己心甘愿回歸家庭當主婦的”,心里加倍了然。丈夫鬧這一出,實質并不在于是個“扶哥魔”,而在于是個手無寸鐵的家庭婦,一切要仰仗他,所以可以對為所為。現在他仍然這麼理解,覺得可以對招之即來,揮之即去。

當年他們一起做生意,做得好好的。家庭需要,回家了。以為他們是戰友,是伙伴,是牢不可破的利益同盟,沒想到他戲弄了,背叛了

他竟然敢這麼看不起

不能回家,回家就是對這幾個月痛苦掙扎和重生的嘲弄。這些日子漸漸記起來了,二十多年前也在建材店打理生意呢,正在重拾自信。他說三十歲就死了只不過到現在還沒埋而已,那就好好看看吧,現在可是單槍匹馬在京城的大街小巷闖呢。他們倆到底誰離了誰不行,走著瞧。

雪華垂下眼皮,吃著面前的魚香。芡勾多了,醬料太甜又太咸,青椒綿,木耳不脆。預制菜就是如此,不是手工一對一的制作,當然只能是這樣的口味,只能靠上面撒的現切蔥花增加一點鮮活的氣息。這就是的工作之所以有價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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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越見媽媽沒被爸爸說,道:“媽,如果我讓我爸把那個房的產權證上加上你的名字呢?”

爸媽破鏡重圓。媽媽有勇氣為一個家政,固然佩服,但這個年紀再戰江湖,是不是有點晚了?不如就這樣吧,回家安晚年。林志民聽兒這麼一說,心里咯噔一聲,琢磨著,妻子經這一番教訓,應該從此改了“扶哥魔”的病了吧,加名字也不是不行。但要這麼快就后退一大步地妥協嗎?

他正想著,雪華抬頭淡淡說:“算了吧,不需要,反正公房下來之后我也有房住。”

林志民心里發急又發虛,這一次可真的把妻子傷心了。一頓飯吃得非常失敗。飯后,林越和許子軒先把林志民和林瑞玲送到旅館,再把雪華送到小村。許子軒問要不要讓兩家父母見面,林越說算了吧,我們先把大的原則問題解決了再說,不然見面只是吵架。

林越陪媽媽待到十點半,雪華催了又催,總是不忍心走。工作一直很忙,平時很來看媽媽,但這個小村和小屋一直在腦海里,如今再見一次,心里又難過一次。雪華說現在一個月能掙四五千,也無法平息的難過。許子軒明白心里在想什麼,回來的路上道:“林越,我下周會約我父母把這個事談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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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只手扶方向盤,一只手有力地握住副駕的林越的手,道:“你放心吧,我的家就是你的家,你的家,就是你媽媽的家。我父母就我一個兒子,他們會同意的。”

車窗外夜深沉,林越的口沉沉著大石頭。只是這個問題嗎?只是產權的問題嗎?還在害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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