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街時,我撞上我的未婚夫跟他的小情人。
他的小情人跟我看上了同一款手鐲。
他三十萬買下來送給了她,對我說:
「你比較懂事,反正現在訂要不了幾天就到了,你應該不介意。」
過了會兒,林亦晚指著條領帶對他說:「這條領帶很適合你,我買來當回禮。」
我拿著領帶立刻付款,對他說:「這條領帶我要送人,你再定一條,幾天就到,你應該不介意。」
當晚,他看到領帶出現在了他兄弟身上,氣得臉上發青。
我提出要解除婚約,他砸碎了我們婚房里所有的玻璃制品,一腳踹在茶幾上,掐著我的下巴:「宋姝意,你玩過火了。」
我笑得張揚:「我跟他可不是玩玩。」